根据《江苏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(江科大校[2017]177号)第三十八条“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予退学”:第四款“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逾期2周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”,自动化学院根据学校规定,现对符合退学条件的陈超(学号202210301207)同学做退学处理。
《江苏科技大学普通本科学生退学处理通知书》已送达陈超本人及学生家长,由陈超本人签收,同时现予以公告7日。
若对学院退学处理有异议,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时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自动化学院提出申诉,逾期视为无异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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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科技大学自动化学院
2025年12月22日